一、活动目的
为激发同学们热爱中华诗文的热情,提高同学们普通话朗诵水平,中文系特举办第六届“推普杯”诗文朗诵比赛。
二、活动主题
以“青春、责任、梦想”为主题。
三、参加对象
池州学院中文系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三、参赛办法
1.每班限报两组朗诵节目,其中个人组一个,集体(2—4人)组一个,朗诵原创或非原创的诗文皆可。
2.参加比赛的朗诵作品一律以A4纸张打印(注明作者)一式五份,供评审用。参赛者姓名、班级、联络方式统一打印在作品后的右下方(集体参赛的则需有所有参赛人员的姓名、班级、联络方式,并注明负责人姓名),如是原创则在作者姓名后注明。
四、朗诵要求
1.体裁限定为中华诗文,内容符合国家法律及社会道德的要求。
2.预赛由各班组织,复赛由综合实践教研室和汉语教研室联合组织。朗诵时间为3—5分钟。
3.决赛为4—6分钟(可配乐或使用其他辅助表演形式,如:音乐、伴舞等),请选手根据时间要求准备诗文。
4.参赛选手必须使用普通话朗诵。
五、评分标准
1.内容与表达(7分)
(1)朗诵内容符合本次比赛要求,思想性强;
(2)语音标准,吐字清晰,表达自然流畅;
(3)感情真挚饱满,语调处理到位,节奏把握得当;
(4)能正确把握诗文内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
2.表演(2分)
(1)衣着得体,与朗诵内容相协调;
(2)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
(3)手势、表情等态势语言表达合理,能体现诗文内涵;
(4)表演与朗诵融为一体。
3.创新(1分)
(1)朗诵形式富有创意;
(2)配乐或以其他富有特色的形式朗诵;
(3)背景协调,氛围营造、道具使用有创意。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
七、比赛时间及选拔办法
预赛:各班自行组织宣传并和预赛,4月30日前完成预赛,每班选派一个个人和一个集体两组诗文朗诵节目于5月5日前报送综合实践教研室参加复赛。
复赛:5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赛选出15组朗诵节目参加决赛。
决赛:5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其他相关要求
1.各班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进行比赛宣传并组织预赛。
2.由于比赛对普通话标准程度和朗诵技巧有较高要求,复赛评委由实践教研室和汉语教研室统一安排。
附件:
1.池州学院中文系第六届“推普杯”诗文朗诵:比赛报名汇总表
2.池州学院中文系第六届“推普杯”诗文朗诵比赛评分标准
主办:池州学院中文系
承办:综合实践教研室、汉语教研室
协办:中文系团总支、学生会
2014年4月18日
附件1:
中文系第六届“推普杯”诗文朗诵比赛报名汇总表
附件2:
中文系第六届“推普杯”诗文朗诵比赛评分标准
项目
|
评分标准
|
内容与表达
(7分)
|
1.朗诵内容符合本次比赛要求,思想性强。
2.语音标准,吐字清晰,表达自然流畅。
3.感情真挚饱满,语调处理到位,节奏把握得当。
4.能正确把握文章内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
|
表演
(2分)
|
1.衣着得体,与朗诵内容相协调。
2.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
3.手势、表情等态势语言表达合理,能正确反映文章的内涵。
4.表演与朗诵融为一体。
|
创新
(1分)
|
1.朗诵形式富有创意。
2.配乐或以其他富有特色的形式朗诵。
3.背景协调,氛围营造、道具使用有创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