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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传媒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作者:时间:2026-03-09点击数:

根据《池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5〕44号)和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文学与传媒学院积极组织开展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组长:汤文益、许思友

副组长:高祥华、朱德权、张银飞

成员:戴濛濛、胡庆玉、梅菲、陈广士、陈淑萍、刘威、郑珺、王丹、刘萍、李九云、董万红、方天宝、马莹、程冉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具体工作。

二、工作安排

1.2026年2月28日前,学院完成转专业计划上报。

2.2026年3月15日前,学院网站正式发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3.2026年3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

4.2026年3月24日前,转出学院审核。

5.2026年3月26日前,转入学院审核与发布考试公告。

6.2026年3月30日前,学院完成考核,确定名单并公示。

7.2026年4月4日前,学院提交转专业相关材料至教务处。

三、各专业接收情况


序号

专业名称

拟接收

人数

是否新增

1个班级

高考类别

备注

1

汉语言文学

20

仅允许文史类、9个包含“历史”的科类


2

网络与新媒体

10

仅允许文史类、9个包含“历史”的科类


3

广告学

10

仅允许文史类、9个包含“历史”的科类


4

广播电视编导

10

禁止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体育类、特殊类型招生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费:8000元。

5

动画

5

仅允许美术与设计类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费:8000元。














四、转入学生条件

2025级本科生符合《池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5〕44号)第六条、第七条及第八条规定,并且对申请转入的专业有浓厚兴趣,身心健康。另外申请转入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专业还需满足:

1.申请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高考语文成绩不低于105分。

2.申请转入网络与新媒体专业的学生高考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

3.申请转入广告学专业的学生高考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

五、考核方式及录取

(一)汉语言文学专业

1.考核方式: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申请转入人数情况另行通知。

3.参加考核条件:按照转专业名额的120%确定参加考核资格,即所有报名学生中高考语文成绩前24名获得考核资格(如报名学生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语文成绩高低→高考成绩与省控线差的高低依次确定)。

4.录取原则:根据高考语文折算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转专业成绩。按照转入计划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如拟接收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成绩与省控线差的高低→高考语文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接收。

转专业成绩=高考语文折算成绩*60%+面试成绩*40%;

高考语文折算成绩=(高考语文成绩/150)*100。

(二)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1.考核方式: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申请转入人数情况另行通知。

3.录取原则:根据高考语文折算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转专业成绩。按照转入计划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如拟接收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成绩与省控线差的高低→高考语文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接收。

转专业成绩=高考语文折算成绩*60%+面试成绩*40%;

高考语文折算成绩=(高考语文成绩/150)*100。

(三)广告学专业

1.考核方式: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申请转入人数情况另行通知。

3.录取原则: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接收学生(如拟接收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成绩与省控线差的高低→高考语文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接收。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考核方式: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申请转入人数情况另行通知。

3.录取原则: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接收学生(如拟接收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成绩与省控线差的高低→高考语文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接收。

(五)动画专业

1.考核方式:手绘+面试,各50分,满分100分。

2.考核时间及地点: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根据申请转入人数情况另行通知。

3.录取原则: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接收学生(如拟接收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成绩与省控线差的高低→高考艺考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接收。

六、公示及联系方式

转专业工作方案及结果公示网站:https://zwx.czu.edu.cn/index/syx.htm(通知公告)

咨询地址: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博物南2楼)

联系人:胡庆玉、梅菲 联系电话:0566-2748903

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德权联系电话:0566-2748902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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