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3日下午,院党委副书记汪枫在中文系会议室为分管联系系部讲授了题为《加强党性修养 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的专题党课。讲座由中文系党总支书记何家荣主持。院党委宣传部、院工会、院团委、院保卫处、历史系、中文系和继续教育学院等系部40余名教工党员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方曙东、胡慧芳听取了此次党课。
汪枫书记首先阐释了党性的阶级性、实践性和时代性三个突出特征,分析了党性与作风的关系,即党性是党风的根本,党风是党性的外化。指出,党性修养是党员按照党性的原则所进行的自我教育改造和自我培养完善的过程。加强党性修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一是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要坚定理想信念,高举旗帜,对党忠诚,对党负责;要加强道德修养,淡泊名利,生活正派,经常自省;要严守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更加注重修身养德,做到“慎独”;要强化学习意识,乐于读书,勇于实践,善于总结;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抓好落实,开拓创新。二是要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牢记党的“三大作风” 、“两个务必” 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论述,要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实践和宣传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不断增强对党风建设的信心,在思想上不断增强促进党风建设的责任感,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投身到促进党风建设的行动中去。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八项规定”是改进工作作风的切入口和动员令,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改进工作作风。
汪枫书记强调,思想和作风的改造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要将加强党性修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目标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一是从我做起。分清“大我”和“小我”,在集体成就中体现自我、发展自我、提升自我的同时,严于律己。二是从本职做起。恪尽职守,脚踏实地,高标准做好本职工作。三是从身边事、小事做起。踏踏实实地把身边事、“小事”做实、做好,把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高要求体现在一言一行上。